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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癌药变身“印度特产” 两男子淘宝销售获利近40万

发布时间:2021-11-16 16:57:35 阅读: 来源:热电阻厂家

正义网南通3月28日电(记者 徐德高 通讯员 陆吟秋 赵晓倩)“食品药品安全关乎老百姓(603883,股吧)的生命健康安全,希望检察机关从近年办理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中,选取典型案例,比如代购印度抗癌药这一案,通过报刊、网络、微信等形式,进行广泛宣传,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。”近日,江苏省人大代表、江苏婷婷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永兰,在听取了海安县检察院关于“食品药品安全检察行”的专题汇报后,如是建议道。

杭永兰口中的“代购印度抗癌药”到底是个什么案件呢?这得从2014年2月说起。

分工合作 建立国内外批发销售一条龙

刘朋,是个无业游民,听说国内对印度抗癌药的需求很大,而在印度当地购买则比较便宜,于是决定代购抗癌药赚钱。2014年2月,刘朋前往印度考察市场,很快他便在印度孟买找到一个制药的批发商,并跟批发商谈妥购买“易瑞沙”、“格列卫”、“特罗凯”等10种印度抗癌药,通过快递运往中国。

为了能将上述抗癌药销售出去,刘朋便从网上寻求合作伙伴,找到了会制作网站的王磊,两人谈好合作事项,由刘朋提供3万元资金租用服务器、购买网站域名,王磊建立销售印度抗癌药网站,并负责往其他网站上打广告。

2014年3月,准备工作都筹备妥当,刘朋便在印度开始了正式卖药,王磊在国内负责网站宣传、联系客户,再通过QQ联系刘朋,刘朋在印度从批发商处购买好药品,以货到付款的方式,让印度人通过EMS直接发给客户。不久,刘朋又担心货到付款的方式不稳妥,怕客户不给钱,正发愁时,听说王磊早就开了一家淘宝店ISO标准沉头或平头自攻螺丝,刘朋便让王磊把药品放到淘宝店里卖。

就在王磊将印度抗癌药宣传图文,上传到淘宝店铺里时,淘宝网页面总是提示“禁止”的字样,王磊这才意识到代购印度药也许是违法的三维建模。但是想到有客户需求以及可观的利润时,王磊心生一计,何不让刘朋拍摄一些印度土特产的图片放在淘宝网店铺,并且将一些“医用”“医生”之类的字样隐晦在印度土特产的宣传里。这样,淘宝网网页就默认了。只要客户从淘宝网搜索“印度代购”时,就能找到他的店铺,然后,买卖双方联系确定代购印度抗癌药时,就直接点击购买“印度特产”,而实际是由刘朋从印度代购的抗癌药,通过EMS送到客户手中。

就这样,通过上述手段,两人从2014年3月开始,一直合作到2014年7月,共销售8万余元抗癌药。

回到国内 二度合作

2014年7月,王磊突然“失联”了,刘朋怎么也联系不上王磊。先前谈合作时,刘朋与王磊约定好,每月给王磊7000元的工资,但因客户直接将货款打到王磊的账户,而王磊也没有将这期间销售的8万多元货款交给刘朋,刘朋也就没有支付过工资给王磊。眼看着国内没人做销售,生意也越来越清淡,刘朋便从印度回到国内,暂住深圳寻找新的合作伙伴。

2014年12月,王磊通过QQ重新联系到待在深圳的刘朋,表示愿意继续合作卖印度药。这次合作时,由于王磊觉得在淘宝店铺卖印度抗癌药风险太大,于是他们二人商量决定王磊接到生意后,由王磊把客户信息和需要的药品告知刘朋,刘朋再通过QQ联系印度批发商,让他们将药品从印度寄到香港,刘朋再亲自去香港提货,然后通过快递以货到付款的方式销售印度药。

当初,刘朋从印度制药批发商手中以每瓶人民币几百元的价格购进“易瑞沙”、“格列卫”、“特罗凯”等10种印度抗癌药,再以人民币2200至2400元不等的价格挂在网站上出售。客户经过讨价还价,每瓶药最终能以人民币1300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买到手,这样,大概每瓶能赚1000元左右。

再度合作时,王磊提出要每瓶以300至600元不等的分成,因客户资源都掌握在王磊手上,少了王磊没有销路,无奈之下,刘朋再次答应了王磊的要求。而当刘朋向王磊催要之前的货款时,王磊总是以网站维护、工资未发等理由推脱。

吃过亏的刘朋既怕代购印度抗癌药被抓,又担心货款到了王磊手上就拿不到,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。于是,刘朋自己在网上购买了假身份证、银行卡,让物流公司代为收钱,物流公司再将货款打到刘朋从网上购买的银行卡上。

就这样,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7月,两人二次合作代购并销售了印度抗癌药达50余万元。

分道扬镳 各自经营

2015年7月,王磊以代购印度抗癌药违法,风险太大为由,再次向刘朋提出要求增加提成,刘朋没有同意,双方僵持不下。

就在此时,刘朋接到一个老客户的电话,称物流单上的发货地址与之前的不一致,怀疑药品有问题。刘朋意识到可能是王磊已经另寻上家,于是向王磊逼问。在刘朋的一再追问下,王磊道出了原委。

原来,王磊先前帮刘朋做客服的时候,有个叫刘柱(暂未查明)的印度药品批发商主动加了王磊的QQ号,并提出让王磊代为销售。王磊心想,与其从刘朋这个中间商分成,倒不如直接从批发商处代购,省去了中间环节,获得利润一定会更多,于是,王磊与刘柱做了两单生意,将药品发给了刘朋的客户。

刘朋、王磊二人就此闹僵,刘朋提出停止合作,并向王磊要回了先前联系客户的QQ号,承诺给予王磊7000元的补偿。

合作解体后,刘朋便通过QQ号自己联系客户、安排发货。王磊也重新申请了QQ号加了刘柱,开始自己单独代购印度抗癌药的生意。

2015年8月,江苏省海安县市民陈周(化名)的母亲被查出患有癌症,陈周从网上查到刘朋代购印度抗癌药,称药是印度的,绝对真品,价格便宜,决定买一瓶试试。没过几天,药就收到了,发货地点显示为深圳的一个德邦物流点,陈周心存疑惑,没有敢给母亲服用,在朋友的建议下,陈周将药拿到当地药监部门进行检测。

当地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查看了陈周带来的药瓶后告诉他,印度抗癌药在中国大陆地区是不能销售的,效果也不能保证,是假药,劝其报警。

陈周随即就向海安县公安局报案,海安县公安局经调查发现刘朋是通过网络销售假药给陈周,于是通过调查物流找到了刘朋,遂对刘朋实施网上追逃。2015年9月16日,刘朋被深圳市公安局抓获。归案后,刘朋如实交代了其伙同王磊销售假药的事实。经查明,刘朋、王磊代购印度抗癌药先后销售总额达到90余万元,盈利约35万元。王磊单独销售假药销售总额10余万元。至此,此案告破。

2016年5月31日,经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刘朋、王磊因犯销售假药罪,被海安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、一年三个月,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、十四万元。

( HN66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