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23:25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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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热电阻厂家
融360整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,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。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,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,所在单位予以核实,出具提取证明。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,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,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。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,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。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,应经职工同意。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,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。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,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,经督促仍不办理的,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。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,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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